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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的材料有哪些

2024.04.18 婚姻家庭 34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办理离婚手续的材料有这些:
1、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2、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且一般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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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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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和诉讼两种,所需材料不同。协议离婚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原告要交民事起诉状,还需提供证明身份、婚姻、子女、财产、债务等的材料,建议提前咨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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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您好,1、协议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2.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 我想离婚,怎么办理手续,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 您好,现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大概多久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协议离婚大概是30天左右,诉讼离婚至少2-3个月。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人士,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1)民政登记离婚,需要两人同时到民政登记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写),处理好子女,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即可;结婚证,双方照片(到相馆跟老板说是用于离婚的就行)等相关材料,这个是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是周三才可以登记。 

 (2)法院调解离婚。需要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结婚证明,诉讼费,到被告(可以灵活处理,谁当都行)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办理即可。

在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 但若一方有错,则依据错误的大小,酌情给无过错的一方大于一半的财产。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先协商,
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
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双方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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