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带以下资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办理流程:初审。工作人员审查新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证件是否携带完全且证件是否有效。简单询问两人的结婚意向、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判断新人是否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审查合格的发放结婚证。
结婚证的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双方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予登记的,说明。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一、提交证件。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流程: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异地不可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必须是在男女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一般是民政局)。 办理结婚证流程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填写结婚申请书,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带以下资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