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
不可以,结婚登记必须本人去,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好 带户口本身份证一起去
您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需要结婚证办理其他事项,夫妻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办结婚证,如果是因为想离婚需要证件,则当事人可以自己去婚姻登记部门打印结婚底档作为立案材料.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你好,建议向婚姻登记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为充分维护你的权益,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我们将根据你的陈述和相关资料为你提供权威、详细的法律建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