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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登记后房子能得到一半吗

2024.05.29 婚姻家庭 213人浏览举报
解析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时,可能需要考虑财产的原始贡献和婚姻期间的增值等因素。如果双方有共同的子女,可以通过遗嘱来明确子女的继承权。如果没有子女或遗嘱,那么在法律上,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房产。如果涉及到房产的出售或分割,可能需要考虑双方的贡献比例、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方式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报告编号:NO.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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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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