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的条件包括:1、尚未超过法定撤销期限,一般为一年时间;2、因胁迫结婚的3、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等法定情形之一;4、其他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需要携带的资料: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2、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携带上述资料去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3、工作人员确认结婚意愿后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签字按手印就可以领证。
婚姻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婚姻存在可撤销事由时,享有撤销权的撤销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撤销婚姻应当采取民事诉讼程序。
1、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等等。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程序违法,不必然导致婚姻无效。以下情形之一,婚姻无效:1、重婚。我国禁止重婚。禁止与有配偶者同居;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3、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须满二十二周岁,女须满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