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某涉嫌
诈骗罪一案中,检方的指控来势汹汹。2025年4月7日,Z某以投资医美、大米等项目为由,收取被害人H某、L某甲、L某乙共156355元投资款,却未将其用于投资,款项多用于还债、家庭装修及日常开销。在被害人多次催要下,虽有部分返还,但仍有欠款。
本案审查起诉阶段长达一年零一天,先后由两位检察官承办。检察官不仅多次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亲自调查取证,还不断向嫌疑人施压,直言“在案证据对你很不利,你如果不赔钱给被害人取得谅解,我们给出的量刑建议会很重”。面对如此强大的攻势,案件走向似乎一面倒。
面对检方的施压和看似确凿的指控,
广东拓安
律师事务所的苏春妹律师带领团队展开了坚决的无罪辩护。他们先后会见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核实案件事实,并整理了多达三百多页的证据材料。同时,辩护律师先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1份调取证据申请书和4份不起诉
法律意见书。
当检察官质疑“嫌疑人在你介入后
翻供了”时,苏春妹律师强势回应,强调辩护人协助嫌疑人客观陈述事情经过并无过错,不能仅凭被害人的一面之词认定事实。在检察官要求嫌疑人赔偿被害人以减轻量刑时,律师更是坚定表示“本案坚决认为只是
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会奉陪到底,坚决做无罪辩护”。
在法律依据方面,辩护团队指出,Z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其多次购买后销售美容产品,且有多名
证人证言佐证,证实Z某没有虚构投资美容产品的事实。此外,Z某与H某、L某甲此前合作获利,说明被害人未产生错误认识,也未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同时,Z某接受投资款时名下财产足以覆盖投资款,本案本质是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纠纷,不能认定Z某有非法占有目的。
经过漫长的交锋,检察院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Z某不起诉。这场胜利不仅体现了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团队扎实的专业储备、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也彰显了他们在
刑事辩护中坚守法律正义、绝不妥协的精神。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全所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控,拥有先进的管理系统和专业的培训体系。在苏春妹律师的带领下,他们不断积累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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