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
结婚证都需要以下这些证件:
1、本人的
身份证;
2、本人的
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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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六)双方自愿结婚;
-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报告编号:NO.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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