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1、概念不同:事假:一般指因私事或者个人原因请假。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2、待遇不同:事假: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而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3、保障不同事假:事假是个人与单位协商的请假,不受法律保障。病假:病假必须要有医院的病假证明,受劳动法保障。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事假工资计算法律不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视情况自主确定。但是用人单位不可通过此种手段伺机剥削劳动者。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定义会有所不同,事假:一般指因私事或者个人原因请假。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事假不是要从年假扣。事假与年假是不同的、互相独立的假种,请事假后,对年假不会有影响,但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请事假要倒扣工资,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事假可以少发或者不发当日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