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

我国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那么,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呢?下面就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

订立公证遗嘱需遵循特定法定程序:遗嘱人亲至户籍或住所地公证机构申请,不能前往可申请上门;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查;公证机构审查身份等;遗嘱人在公证员前书写或口述并确认签名捺印;符合条件出具公证书,变更撤销也需公证程序。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口头遗嘱没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也没有遗嘱范文。那该如何订立口头遗嘱?华律网编辑为您讲解口头遗嘱订立的程序以及口头遗嘱的要件。如何订立口头遗嘱1、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

订立合法遗嘱不属于订合同范畴,常见方式及要点如下: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等;代书遗嘱需两人见证代书等;打印遗嘱要有两人见证并每页签名;录音录像遗嘱需两人见证并记录信息;口头遗嘱危急时两人见证,危急消除无效;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效力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