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被告失联公告送达,出租方房屋租赁纠纷胜诉获全支持

被告失联公告送达,出租方房屋租赁纠纷胜诉获全支持

2026.08.26 合同纠纷 1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租赁是常见的民事活动,但其中也潜藏着各种风险。曹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作为房屋出租方,在与承租企业及签约自然人孙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后续甚至刻意失联、拒绝沟通,既不结清欠款也不腾退房屋。面对这一困境,曹某某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了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的张静律师代理本次租赁合同纠纷。曹某某提出诉求,要求判令承租方支付全部欠付租金、承担逾期违约金、解除租赁关系并返还案涉房屋。
立案之后,情况却不容乐观,两名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传票与文书,这使得案件全程只能适用公告送达程序审理,就连判决作出后,也需同步公告送达判决书。
本案存在诸多焦点问题。其一,证据闭环搭建困难。企业和自然人两名被告全部失联,无法当庭核对租赁事实,也没有被告进行答辩质证。这就需要搭建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以此支撑曹某某的全部诉求,否则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其二,诉讼流程繁琐。整个诉讼流程要经历传票公告、判决书公告两道公告程序,这不仅让办案周期变长,而且流程手续繁杂,增加了诉讼的不确定性和难度。其三,双主体责任举证不易。案件存在企业承租、自然人共同签约的双重责任主体,需要举证双方共同承租,共同承担租金、腾房义务。若不能有效证明,可能会导致部分责任主体逃脱责任。其四,要保证诉求计算标准合法。需同步核算拖欠租金、房屋占用费、违约损失,确保各项诉求计算标准合法有据。一旦计算标准不被法院认可,诉求可能会部分或全部得不到支持。
张静律师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分析。在证据链完整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证据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张静律师全面整理了书面租赁合同、房屋交接单据、历年租金转账记录、微信短信催缴记录等全套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清晰完整地还原了租赁关系的建立、履行过程,以及欠费的时长和具体金额,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即便被告未出庭质证,也能让法院充分了解案件事实,为曹某某的诉求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持。
关于主体责任明确问题,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相对性和共同责任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张静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细致分析和对签约过程的研究,区分了两名被告的身份关系,论证了企业与自然人共同作为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通过将法律条文与案件事实紧密结合,为法院认定双主体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诉求标准规范方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有明确规定。张静律师规范核算逾期占用损失,统一采用司法认可的计息标准,把逾期违约金的计算调整至合理范围,规避了诉求标准过高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如此既能保障曹某某的合法权益,弥补其因承租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又符合法律规定,增加了诉求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
张静律师团队将上述核心辩点进行系统整理,还收集了大量类似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作为参考。他们多次与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提交了全面的辩护意见。在沟通中,律师团队强调了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对责任主体和诉求标准的准确认定。最终,法院经缺席审理,完整采信了律师团队的全部证据与代理意见,作出了支持出租方全部诉求的胜诉判决。由于被告无法联系,判决书通过官方司法公告平台公示送达,公告期满后判决自动生效。若被告到期拒不履行付款、腾房义务,曹某某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手段追回欠款、收回房屋。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和社会意义。在当前的租赁市场中,承租方失联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出租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经济损失。本案的胜诉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展示了在被告失联情况下,通过合法有效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依然能够维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了租赁市场的参与者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此外,案件的处理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青岛
综评5.0 帮助1156人获好评数12次

“口碑律师”、“律所骨干”

擅长: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张静律师建筑设备租赁欠款缺席胜诉案例|承租人失联公告送达,全额追回二十余万租金并返还租赁器材”等2个合同纠纷案例。

律师简介 张静律师,咨询电话:15806585380(同微信)现任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从事律师期间,处理过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张静律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更多
15806585380
立即咨询
报告编号:NO.202608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静

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

张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2

    精选解答
  • 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环节,前者确定是否属工伤,后者鉴定伤残程度。不做伤残鉴定会放弃对应伤残待遇申领权,受伤轻、不影响劳动能力或不主张赔偿可只享基础待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起诉离婚调解分诉前和庭前,处理方式有别。诉前调解一般不开庭,成则出调解书解婚姻关系,不成则立案;庭前调解立案后开庭前进行,成则出调解书,败则开庭判决。是否开庭依阶段和结果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若一方有不当行为,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可再诉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二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情况判断:一方婚前买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的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明确只赠与子女的是其个人财产,反之可能是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把人撞残废是否坐牢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撞人者负主责或全责且符合交通肇事罪要件,可能坐牢;负同等或次要责任,不构成犯罪但要担民事赔偿;故意撞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受刑事处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