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的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侵犯著作权行为有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侵犯著作权后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一)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二)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进行调解;(三)仲裁;(四)民事诉讼。
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等等。
行为人侵犯著作权的,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如果违法所得的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并且又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不会构成犯罪。
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可以维权。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侵犯著作权罪,不属于自诉范围,只有检察院有资格起诉。如果当事人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可以到公安局报案或者到工商局举报,由行政机关调查,构成犯罪的他们会移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