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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定情形

2021.09.24 婚姻家庭 112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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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树辉

湖南董艺律师事务所

周树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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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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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 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双方协商,或起诉
  • 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1、如果想变更抚养权,一定要先想办法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或要自己父母帮忙带,这有利于获得孩子抚养权,一定不能让对方再把孩子带走。同时也要和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小孩的个人意愿很重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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