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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收费

2018.12.05 房产纠纷 117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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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王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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