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或者起诉离婚。
申请强制执行
新婚姻法关于彩礼的规定是: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该条规定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内容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针对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法院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生育子女情况、未登记原因、彩礼数额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退彩礼需要满足三个法定条件: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法官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对案件进行综合考虑的。具体可跟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