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不订立书面合同可以成立质权吗

不订立书面合同可以成立质权吗

2022.11.24 合同纠纷 153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订立书面合同不可以成立质权。 我国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马珂律师 2019.04.20 1320人看过
  • 股权出质当事人需要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吗

    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张福昊律师 2020.09.23 1448人看过
  • 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王雪戈律师 2021.06.18 931人看过
  • 质权合同要采取哪种形式订立

    订立质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权是依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创设的权利。当事人设定质权的行为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通过订立质权合同来进行。

    聂俊律师 2019.09.02 1095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吗?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1.12.24 1075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转让质权吗

    质权人原则上可以转让质权,但质押对象是股票、知识产权时,需要与出质人协商才可以转让。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顾双浩律师 2020.06.11 2736人看过
  • 借贷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成立吗

    借贷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成立,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王鹤然律师 2020.03.02 1401人看过
  • 质权成立的要件都有什么

    质权成立的要件: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2、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王衍祥律师 2023.06.12 192人看过
  • 质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质权成立的要件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王玉婷律师 2022.06.02 530人看过

李康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

李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1647

    精选解答
  • 265558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权利质权的成立是如何的
    什么是权利的质权,权利质权怎样才是成立的,有什么条件,成立的时间又是什么时候。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权利质权的成立是如何的”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权利质权的成立是如何的质权自权利
  • 用工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
    用工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 质权合同要采取哪种形式订立
    质权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可以将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即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就该质权设立行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关于质权合同要采取哪种形式订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仓单质押的质权如何成立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对债权进行担保的时候,可以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比较多的,其中的一种形式就是权利的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是比较多的,那么仓单质押的质权如何成立?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动产质权自交付成立吗
    所谓“动产质权”就是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动产质权自交付成立吗?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动产质权自交付成立吗一般来说,是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