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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诉讼管辖是什么

2021.09.17 债权债务 2118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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