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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嘱如何订立

2021.09.30 婚姻家庭 1007人浏览举报
解析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不动产时,遗嘱应该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被继承人想让谁继承不动产的,就在遗嘱上写由谁继承。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即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相关延伸】
问:不动产遗嘱必须公证吗?
答:不是。不动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比较重要,公证可以防止因为形式上的瑕疵而导致出现遗嘱无效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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