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带责任为数个独立的给付责任,是复数之债。补充责任是依附于主责任才成立的,并非一个完全独立的责任。2、连带责任有的有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有的则没有内部责任划分;补充责任则完全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等。
连带责任对外是一个整体的责任。连带责任中的每个人都需要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连带责任对于侵权人而言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责任方式。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
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每个责任人同时向自己清偿,也有权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清偿全部债务。
有期限。连带保证有约定期限的,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违约后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
连带责任有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话,按照法律规定是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一方主体为多数,各个责任人对外不分份额,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
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区别:1、无限责任是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2、连带责任是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