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次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
户口本、身份证等。补办结婚证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老年人补办结婚证手续如下: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
补办结婚证备注栏的写法:法律并无强制性要求,一般一般由婚姻登记机关以及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填写内容。要求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