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可撤销婚姻情形,撤销要遵循法律程序:请求权主体为受胁迫一方;有时间限制,超期撤销权消灭;申请途径是向法院提出。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财产按规定处理。

撤销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有两种方式,一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受胁迫一方可申请,有时间限制;二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同居财产先协议处理,不成由法院判决。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中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常伴胁迫行为。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请求。婚姻撤销后自始无约束力,同居财产先协议处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

包办婚姻是买卖婚姻吗

包办婚姻是第三人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结婚,买卖婚姻是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结婚。两者有联系,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