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登报申明;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出生证明补办的方式:第一步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第二步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二、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
1、父母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出院后为孩子取号姓名并确定给孩子上户口的地址(孩子姓名一定要想好,因为一旦开具出生证后,就不能修改了);带上相关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准生证、出院结账单及出院证明、出院记录,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每周一、三、五下午14: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