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可以银行抵押贷款。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一类的安置房只有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抵押。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一类的安置房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拆迁安置房不可以抵押贷款,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可以使用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
想要贷款,那么房产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一是有房产证,且产权清楚,二是能够上市交易,三是面积和房龄符合要求,需要说明的是,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那么也就是说,安置房,个人类型的是可以申请贷款的。
有抵押贷款房是还可以贷款的,但具体的贷款情况要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资产状况、负债率、抵押贷款房的价值等而定。若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一定的还本付息的能力,则其可将抵押贷款房进行二次抵押贷款。申请人可通过抵押贷款房贷款的银行,或前往其他贷款机构进行贷款。具体情况要以贷款银行、机构的政策为主。
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就可以贷款。
目前我国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类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有房产证。
动迁的房子,如果是老房子,由于要动迁,住宅房产权在拆迁前一年左右,已经被冻结,不能办理抵押。买卖,转让,等手续,动迁安置得到新房,不是正规商品房,没有合法手续,不能办理抵押买卖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