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深耕,铸就专业之魂
天津东方
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在法律行业已经深耕了38年。这38年,是不断积累经验、提升专业能力的38年。它是天津较早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如今,东方所拥有400余名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资深律师占比80%。他们分布在24个专业化法律部门,构建起了全领域法律服务体系,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劳动、婚姻家事、建工、
知识产权、医药、涉外等众多领域。无论是简单的
民事纠纷,还是复杂的企业刑事合规案件,东方所的律师们都能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精准、深度的法律服务。
多元业务,全方位守护您的权益
东方所的业务范围广泛,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各种法律需求。在刑事法律事务方面,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
刑事辩护、刑事合规、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服务,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法律面前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在民事与婚姻家事领域,处理婚姻继承、房产确权、
侵权赔偿、
合同纠纷等案件,为当事人解决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难题;
公司与金融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知识产权与行政法律、劳动与医药法律、
涉外法律事务等方面,也都有着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为企业和个人的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东方所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周期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预防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多年来,累计服务当事人超10万人次、服务企业近千家,办结案件数十万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破亿元。
典型案例,见证责任与担当
每个案例背后,都是东方所律师们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继承房产确权纠纷案中,面对
遗嘱存在形式瑕疵、代书遗嘱要件缺失等复杂情况,律师们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认定房产合法有效,为当事人保住了巨额财产;在
劳动争议执行案中,为六十余名农民工
讨薪维权,涉薪139万追加被执行人全额执行回款,让农民工们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在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为家属索赔维权获高额赔偿,让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还有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原告指控被告赵女士非法占用房屋,要求搬离赔偿,看似证据“充足”。宫学延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调查,发现原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登记、租赁协议或继承文件等能证明其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依据,诉讼主体资格存在致命缺陷。庭审时,宫律师精准出击,直击程序要害,提交赵女士合法占有使用房屋的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侵占”指控。最终,法庭采纳宫律师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求,赵女士合法权益得以彻底维护。
特色优势,铸就卓越品质
东方所之所以能够在法律行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离不开其独特的优势。党建引领是东方所发展的“根与魂”,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律所治理、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确保法律服务始终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家文化”建设打造了有温度的执业共同体,建立完善的传帮带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增强了团队的归属感与向心力;标准化办案用流程保障质量与效率,从案件接收到结案归档实现闭环管理,有效控制办案风险;专业化分工让律师们“术业有专攻”,为客户提供精准、深度的法律服务;规模化布局构建了全国性法律服务网络,打破地域壁垒,为客户提供跨省市的协同法律服务。
此外,东方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极致服务赢得长期信赖。建立客户分级服务体系,注重客户沟通体验,不仅追求案件胜诉,更致力于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实现“案结事了”。
如果您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高效的服务流程,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您可以前往天津市
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21层,与律师们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我们,让我们一起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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