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结婚证不能补办,只能补领,补领的方式是:可以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给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0年前的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丢了如何补办具体如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档案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可以补办。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结婚证丢了,要补办应办理的流程包括:1、到民政局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2、民政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3、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4、民政局发放新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