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N”表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没有2N+1和2(N+1)的依据。
“2N”是对违法解除或终止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1”被称为“代通知金”,是用钱来代替通知的意思。在一定条件下,劳动者可以主张2n+1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工伤、怀孕等时期,用人单位未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主张。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赔偿金、代通金的支付情况及计算方式。没有2(N+1)的计算方式。
是否补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定论: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N+1(月),N+2(月)或N+3(月),其中N=工作年限,后面的数字代表月份数。也就是说,n为工龄的年数,加几就为赔偿几个月的工资,N+1就是一年工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1.5N+1就是每1年半的工龄赔偿一个月工资,N+2就是每一年的工龄赔偿两个月的工资,N+3就是每一年的工龄赔偿3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裁员,如果是依法裁员,支付N即可;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的,再 1;如果用人单位裁员属于违法解除,支付2N。N是经济补偿金,2N是赔偿金,赔偿金是违法解除的赔偿金,1是代通知金,是合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的才有 1,不存在支付了违法的赔偿金再支付合法的代通知金。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2n+1。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n+1赔偿指的是用人单位裁员的,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n指的是工作年限。而1指的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n加1赔偿工资是税前的,N+1赔偿,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6赔偿的意思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六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例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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