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高明律师是
江苏连云港备受瞩目的一位律师。他是连云港市第五、六届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州区属
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还是电视台长期采访对象。其擅长
公司、
建设工程、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服务覆盖江苏连云港地区。他毕业于
南京大学,执业经历丰富,曾在多家律所任职,现任江苏业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律师荣誉众多,2016年办理的“赵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获评“2015年度连云港市
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还获过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2019年获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奖等。他先后为恒瑞医药、豪森药业等多家企业,以及市局刑事警察支队等多家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近百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
某村级互助机构违规操作,突破监管要求,向周边群众非法吸储,涉案金额高达2588万余元,未兑付资金945万余元。一审
法院区分主从犯并分别判处实刑,两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满,认为量刑过重,便委托戴高明律师提起上诉,想要争取更公正判决。
戴高明律师采取了一系列辩护策略:
1.积极推动退赔:戴律师明白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是缓解案件矛盾、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他与被告人家属沟通,解释退赔的重要性和法律意义,推动家属多方筹资。最终家属累计退缴230万元,用于兑付集资参与人损失,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
2.促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戴律师向当事人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其明白这是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在他劝说下,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到从轻处罚可能。
3.争取谅解化解矛盾:在涉众型
经济犯罪案件中,集资参与人的谅解很重要。戴律师积极与集资参与人沟通,说明被告人悔罪和退赔情况,争取到多数集资参与人的谅解,为案件改判创造有利条件。
4.提出法律意见
减刑罚:戴律师针对上诉人的从犯地位、主观认知与实际作用深入分析,提出减轻处罚的法律意见。从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出发全面合理辩护,强调上诉人作用小、主观恶性低,应从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
刑法打击的经济犯罪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或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该案件中,村级互助机构非法吸储金额巨大。戴律师提出的“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组合辩护策略有法律依据,退赔能体现悔罪表现,谅解反映社会矛盾缓解,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综合起来为当事人争取轻刑罚提供支撑。
回顾案件办理,戴高明律师先全面了解分析案件,把握关键要点,接着制定“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组合辩护策略。实施中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推动措施落实。他运用专业
法律知识为上诉人辩护,强调从犯地位、主观认知与实际作用,为改判奠定基础。
若牵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要及时找专业律师,配合工作、如实告知情况,认识到退赔、认罪认罚等对从轻处罚的重要性,主动弥补过错、争取谅解。集资参与人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报案、配合调查等。被指控的当事人避免盲目上诉,在律师指导下分析风险、制定策略,要认识到法律严肃性,积极悔改。
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案成功改判,展现了戴高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其努力下,当事人获公正判决,推动了集资损失兑付,化解了涉众信访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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