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五年后突遭索赔
2013年,原告因摔倒致左侧股骨颈骨折,入住某医院接受人工半髋关节置换手术。住院19天后,原告顺利出院,术后切口正常拆线,院内全套诊疗文书、手术流程均符合当时医疗规范。然而,到了2018年,距离手术完成近5年时,原告突然提起诉讼。原告主张术中仅有主刀医生单人操作、术前医生虚假承诺术后可恢复至正常人状态,且自身长期存在左腿疼痛、无法翻身、行走受限等问题,要求某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元,另赔付一台代步电动车。由于时隔五年,医院早期零散纸质台账归档久远,部分资料调取困难,若按照常规思路搜集证据自证清白,极易出现证据缺失,医院面临着败诉赔款的风险。
二、受托介入:锁定原告举证短板
崔玉梅律师接受某医院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她仔细研究了庭审情况,发现原告仅提交了单一住院病案复印件,再无其他任何证据。既无术后伤情复查报告、无第三方医疗过错记录、无术中违规影像,也无
司法鉴定意见书,全部损害主张仅依靠个人口头陈述。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找到了关键切入点。
三、核心辩护:精准出击三大漏洞
厘清举证主体边界
崔玉梅律师指出,普通
医疗损害纠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证明医院诊疗过错、过错和身体疼痛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义务,全部由患者承担,而非医院自证无过错。这从根本上明确了双方在举证方面的责任。
拆解主观体感索赔误区
髋关节置换术后远期隐痛属于临床公认正常术后并发症,不属于法定医疗损害后果。单纯主观身体不适,不能直接等同于医疗过错
侵权。崔律师的这一观点,有力地反驳了原告以自身身体不适为由要求赔偿的主张。
指出法定程序缺失
原告始终未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无法排除自身术后养护不当、原发骨折后遗症导致疼痛的可能性,因果关系链条彻底断裂。这使得原告的诉求在法律程序上存在重大缺陷。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法院采纳获零赔付
在庭审过程中,崔玉梅律师充分阐述了上述辩护观点。法院全盘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明确裁判逻辑:住院病案仅能证明双方诊疗服务关系,无法佐证诊疗过错;原告未能完成三层举证(损害结果、医院过错、因果关系),依法构成举证不能。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某医院无需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五、案件价值升华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医院避免了经济损失,保全了医院的医疗口碑,更在医疗纠纷处理领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提醒了医疗机构在面对远期医疗纠纷时,应合理运用法律规则,避免盲目补证。同时,也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障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六、律师简介
崔玉梅律师毕业于
黑龙江大学,拥有28年
伊春本地深耕一线的法律服务执业经验,现执业于黑龙江联合
律师事务所。她是当地少有的兼具重大
刑事辩护、政企合规、民商事诉讼、行政维权全业务能力的资深复合型律师。身兼黑龙江省法学会会员、黑龙江省女律师协会会员等多项省市级专业职务,长期参与区域疑难案件研判、执法合规监督以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深度熟悉伊春本地各级法院、人社、卫健等部门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擅长婚姻遗产、劳动人事、医疗纠纷等七大领域,曾办理大量代表性疑难案件,在行业内口碑良好,多次获得省市级荣誉,还曾被邀请为《伊春电视台》的案例点评嘉宾,并在《伊春广播电视报》主持“崔
律师咨询台”栏目进行案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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