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争议重重的劳动纠纷
劳动者甲于某时间入职本地蜡业企业担任电工,月均有一定工资收入。在职期间,企业先后与劳动者签订多份短期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遭遇
工伤,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然而,企业在某时间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单方出具终止
劳动关系通知,仅支付了部分经济补偿。劳动者对此不服,先提起
劳动仲裁但被不予受理,随后诉至
法院,提出多项诉求,包括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违法终止
赔偿金、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二倍工资、未休
年假工资、代通知金、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诉求金额较高。企业委托王天君律师应诉,企业否认劳动关系连续存续,拒付多项赔偿,仅认可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争议较大。
二、受托介入:梳理争议焦点
王天君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阅卷工作。她认真梳理每一份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离职审批表、年假发放凭证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归纳出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包括劳动关系是否连续存续、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二倍工资是否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等问题。
三、核心代理观点
(一)拆分劳动关系时段抗辩
律师提交离职审批表,主张劳动者在某时间主动离职,双方劳动关系中断,之后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以此来规避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义务,为企业争取更有利的法律地位。
(二)时效抗辩阻断高额赔偿
律师提出未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款项,适用一年
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期间的该项诉求已超时效,请求法院全额驳回该项高额诉求,从法律时效角度为企业减少赔偿风险。
(三)压缩未休年假赔付金额
律师主张企业内部年假标准仅为每年一定天数,且已提前发放部分年假补偿。以此大幅降低应付年假工资数额,合理控制企业的赔偿成本。
(四)区分合法终止与违法解除
律师主张
合同到期终止属于合法行为,无需支付双倍赔偿金、代通知金,仅同意支付基础
经济补偿金及双方无争议的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明确企业的赔偿范围。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王天君律师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离职审批表、年假发放凭证等,以支撑全部抗辩观点。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双方在某时间段内劳动关系持续存续,企业无法举证劳动者主动要求续签固定期限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同时,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二倍工资因超仲裁时效全部驳回,部分年假工资因超时效不予支持,仅支持某时间段的未休年假工资,不支持代通知金诉求,判令企业支付双方均认可的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案件受理费由企业承担,劳动者其余诉求全部驳回。
五、案件价值升华
这起
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在劳动关系中的公正裁决。对于企业而言,提示了在劳动用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程序,避免因违法操作导致支付高额赔偿金。同时,也提醒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各项劳动权益的仲裁时效。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理有助于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六、主办律师简介
王天君律师是
辽宁红叶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律师讲法》主讲律师。她毕业于
沈阳农业大学,拥有土地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兼具法学专业素养与土地资源管理复合背景,在
房产纠纷、土地相关争议处理中独具专业优势。她擅长处理婚姻、
交通肇事、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各类案件。执业以来,秉持“专业致胜”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大、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她还长期担任
抚顺市部分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谙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痛点,擅长为企业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公益普法,专业形象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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