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加持:有经验的实力律师
林红鹤律师毕业于
上海社会科学院,拥有
刑法学硕士学位。她现为上海德尚(
嘉兴)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常华社区顾问律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司法所值班律师。执业以来,她已办理案件300余件,民商事案件涉及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民间借贷、
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刑事案件则涵盖
诈骗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开设赌场罪等多个罪名。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各个法律领域都能较好应对。此外,林红鹤律师还曾服务多家顾问单位,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制度,避免劳资风险;建立合同制度,强化证据意识,减少经营风险。她始终秉持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的诉求,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件案件。
(2)案件困境:开发商的强硬抗辩
这次委托林红鹤律师的是一位建材供应商,该供应商为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供应给排水及排污材料。双方签订了三份购销合同,约定好指定人员签收、对账付款。供应商依约供货后,经对账确认开发商欠款153,286.65元。然而,开发商不仅拒不支付货款,还反诉供应商超额、逾期供货并要求索赔。更让事情变得复杂的是,交易期间开发商为一人有限公司,其股东拒绝承担连带责任,以“单据未盖章、个人签字无效”为由抗拒付款。这让供应商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满腔的无奈与委屈无处诉说。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开了一家一人公司,这个公司就像是你独自经营的一个小商店。正常情况下,商店的钱和你自己口袋里的钱应该是分开的。如果有人找商店要债,你得证明商店的钱和你个人的钱没有混在一起,要是证明不了,你就得用自己的钱一起还商店的债。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开发商是一人有限公司,其股东拒绝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这条法律规定,股东需要自己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是独立的,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了。该股东未完成法定审计义务,不能证明财产独立,所以要对公司的这笔货款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供应商要求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使得在责任划分上,股东不能轻易逃避债务。
(3)力挽狂澜:律师的精彩办案过程
林红鹤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战斗。首先,她固定供货与对账事实,提交合同指定签收人签字的收货单、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微信对账记录,向法院证实货物已实际交付并经有权人员对账确认,未盖章仅为开发商内部流程,根本不免除其付款义务。接着,对于开发商的反诉无理主张,林红鹤律师以总供货金额低于合同总额、无逾期交涉记录、交房损失无因果关系等要点,全面推翻了超额供货、逾期交货等反诉请求。然后,她精准适用一人公司规则,依据公司法规定,让一人公司股东承担举证财产独立的责任,而该股东未完成法定审计义务,理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最后,在庭审上,林红鹤律师针对“个人签字无效”“超付货款”等抗辩逐一回应,结合已付款依据与生效判例,以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全部代理观点。
(4)全胜结局:正义终得伸张
经过林红鹤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判决开发商支付货款153,286.65元及利息,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全部驳回了开发商的反诉请求。供应商实现了本息全兑、反诉成功的结果。这场胜利不仅为供应商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如果您在商业合作中也遇到了类似的货款纠纷,或者在其他法律领域有难题需要解决,林红鹤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负责的态度,是值得您考虑的选择。相信在她的帮助下,您也能像本案中的供应商一样,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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