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时候一个看似证据确凿的指控,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疑点。当被不起诉人面临120万
合同诈骗指控,且指控逻辑看似环环相扣时,如何打破这看似无解的局面,成为了摆在辩护律师面前的难题。黄婷婷律师凭借着对证据的精准剖析和巧妙的辩护策略,成功扭转乾坤。
2016-2018年,被不起诉人及其配偶与同一被害人签订三份工程分包合同,先后收取
保证金。第一份收取50万,第二份将其转为另一工程保证金但项目未交付,第三份又收取100万,被害人仅收回30万。公安机关认定三项工程均未落地,款项用于
公司运营和个人开销,相关公司无履约能力,被不起诉人涉嫌
合同诈骗罪,涉案120万。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不起诉人深陷刑事追诉的漩涡之中。
首先,指控逻辑完备,形式要件充分。公安机关移送材料显示,合同签字、转账记录、资金去向等要素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指控框架。常规思路下,若顺着控方的形式证据进行辩驳,很难打破其完整的指控体系,因为这些表面证据看起来确实能支撑指控。其次,“非法占有目的”推定不利。从首次收取保证金到案发逾五年,多次转换项目、延期交付且70万未退还,控方据此推定“以工程为名、行占有之实”。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难度极大,常规的解释难以消除这种不利的推定。最后,当事人实际参与度认定存争议。被不起诉人虽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部分合同洽谈、签订及款项安排由其配偶主导,其是否充分知晓项目状况、是否主动参与虚构行为难以确定,这一环节证据薄弱,常规调查取证难以清晰界定其责任。
针对控方证据体系的薄弱点,黄婷婷律师制定了全面且精准的辩护策略。首先,锁定关键缺口进行深入分析。资金用于公司运营的部分难以等同于“个人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目的”这一关键要素的有力反驳;公司是否自始不具备履约能力,控方缺少充分证据,直指指控逻辑的核心漏洞;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中的具体作用和认知程度证据不足,抓住了罪责认定的关键环节。选择这个策略是因为它直接针对控方证据链的弱点,能够从根本上动摇指控的基础。如果不抓住这些关键薄弱点,而是泛泛而谈,很难让检察机关对指控产生实质性的疑问。其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律师系统梳理在案证据,对照
犯罪构成要件,清晰呈现“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之间的界限”。选择书面形式是因为它能够更全面、准确地阐述观点,避免口头沟通的局限性,让检察机关能够深入思考案件的关键问题。最后,充分利用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空间。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持续跟进,每次重报后及时提交补充意见。这是因为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无罪结果的黄金时期,如果错过这个阶段,进入审判程序,当事人将承受更大的身心压力和不确定风险。
在执行过程中,黄婷婷律师先后提交多轮书面辩护意见,详细阐述控告证据在主观故意、履约能力认定及当事人参与程度方面的不足。检察机关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充分证明了律师的书面辩护意见得到了重视和认可。最终,经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非法占有目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签订合同”及被不起诉人“实际参与相关项目”等核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直接验证了律师策略的正确性,通过精准锁定证据缺口、书面辩护推动审查以及把握审查起诉阶段时机,成功打破了控方的指控体系。
从这个案件中可以提炼出两条重要的办案原则。一是紧扣证据标准,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深入分析控方证据链的薄弱环节,以事实和证据作为辩护的基石。二是充分利用程序空间,把握每个阶段的关键时机,积极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黄婷婷律师深耕
刑事辩护、家事传承、
合同纠纷等领域,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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