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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继承条件

2018.11.303278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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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
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
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材料: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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