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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治安处罚

    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违反了治安管理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孙政律师 2024.05.06 19人看过
  • 食品安全不合格产品怎样处罚

    食品安全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孙政律师 2024.05.06 16人看过
  • 饭店食品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罚

    饭店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方式为:1.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予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孙政律师 2024.05.06 17人看过
  • 消防拒不整改怎么处罚

    消防拒不整改的处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由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企业拒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孙政律师 2024.04.30 34人看过
  • 危险品车辆灭火器压力不达标罚款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消防法》之规定,关于消防不合规问题所涉及的罚款应当由公安消防机关实施。若发现,某公司消防设施存在缺陷,消防机关有权对此公司予以五千元至三万元之间的金额罚款。具体来说,如果某个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没有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标准配置、设置,甚至没能保持其良好和有效运作;或者该单位触犯了《消防法》的法规,出现了任何违法行为,那么当局都将要求他们必须整改,并且处以最高五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孙政律师 2024.04.30 39人看过
  • 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行政处罚

    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孙政律师 2024.04.30 36人看过
  • 开办中医诊所备案条件?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六)消防应急预案。

    孙政律师 2024.04.30 35人看过
  •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要处罚多少钱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孙政律师 2024.04.30 31人看过
  • 如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1、申请。申请人登录原发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进行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的填写,并附相关申请材料(即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等)。2、受理。申请人向原发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需要申请人当场进行更正;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孙政律师 2024.04.30 40人看过
  • 被误判刑怎样赔偿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孙政律师 2024.04.29 2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