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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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2)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以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5、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能擅自改变贷款用途。1、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范,将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3、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4、如果贷款不按协议的用途加以运用,借款人可能因经营不当导致丧失还款能力。
为避免资本闲置,公司可依法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减资实际上减少了公司的责任财产和股东的出资义务,存在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可能,《公司法》已经规定了相对完善的法定程序。
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债务。并不能免除个人的还款责任,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出借人也可以请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个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公司进行追讨。
在债权人直接作为协议一方时,债务加入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1)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双方合意)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单方意思表示),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
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产生的债务,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公司破产,需要公司按照注册资金额清偿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债务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应当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应当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担保人的损失,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转移公司财产。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公司行为,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与法定代表人无关,法定代表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