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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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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