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
重大误解与欺诈都包含了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其自己的过失(非故意)造成的,而非受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人陷人错误认识是由于他人实施欺诈行为而诱使自己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而非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2、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
一方利用其优势或利用对方无经验而与对方订立合同,发生显失公平的后果通常也与对方的重大误解联系在一起。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在于:一方面,重大误解的合同并不要求后果显失公平;另一方面,表意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失误主张变更或撤销合同,但若这种单方误解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时,法律可给予救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71、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在实践中,重大误解合同应该满足以下四大条件: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2、误解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3、误解是由误解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4、误解是误解人的非故意行为。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1、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2、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外,《民法通则》对重大误解也作了一些规定,大体构建了我国关于重大误解的制度体系。
合同欺诈行为人的欺诈行为,相对于如标的、价格、标准、功能、合同主体等合同的主要信息,行为人是清楚的,在明;合同相对人则是不清楚的,在暗。真实信息的隐蔽性,造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地位不平等。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