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将取消办理总质量4.6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国家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手段,加强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事中、事后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
九月中旬,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掌握着着全国各个行业需要的职业资格情况,道路客货运输驾驶...
2017年09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通知里面指出一部分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货车道路运输证,...
2018年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声:2018年底要完成皮卡取消办理营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