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随着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也在不断扩展和增加,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还需要在生活细节中学会鉴别非法行为,只要符合以上法律特征,行为人实施了相行为的,即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非法吸收众存款上诉状【简易版】
免费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的效力
免费查看刑事谅解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免费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上诉状
免费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代写怎么收费
免费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改判上诉状如何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