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交通事故 > 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2019-11-04交通事故收听量40770举报

语音内容:

目前的规定和以前一样,但是今年对于没有按要求报废的车辆增加了一条处罚项,那就是,如果车辆达到报废要求,但没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会将其车牌号、行驶证作废。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周凡力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3134

    语音问答

  • 80375384

    收听量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常识
推荐视频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