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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

2018-07-04婚姻家庭收听量1416举报

语音内容:

1、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不会受理,要回户籍所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2、如果两人在外地生活一年以上,则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法院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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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连宇

高连宇

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高连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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