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玮。
丈夫生前所欠债务,在丈夫去世后,该债务是否需要夫债妻还,这取决于这个债务的性质,具体来说,需要判断这个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个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丈夫去世后,妻子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如果这个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该债务与妻子个人无关,但如果妻子依法继承了丈夫的个人合法财产,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接下来问题就产生了,究竟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若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金额,如借款数额巨大或后续并未用于日常家用,除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
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那么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清偿债务人生前债务。也就是说,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继承人承担债务的范围仅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承担清偿责任。
通常来说是有的,因为是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就是三代以内的,也就是父母,祖父,子女亲孙子、外祖父母这些人之间的关系一般可以申请丧假,其他的看每个地方的不同规定吧。通常一般都是3天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继母去世后,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认定无效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以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个人出资在宅基地上建造居住的房屋,在其死亡后成为遗产,继承人均有权继承。
丈夫的父母去世了,丈夫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免费查看丈夫去世,房产如何过户妻子名下
免费查看丈夫不幸离世,赔偿金应何去何从?
免费查看丈夫去世后怎样把房产过户给妻子
免费查看再婚丈夫去世房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免费查看丈夫去世了,能不能把他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