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婚姻家庭 > 法律对家族信托受益人范围有限制规定吗

法律对家族信托受益人范围有限制规定吗

2020-11-27婚姻家庭收听量227举报

语音内容:

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玮。
信托更多的是个人意志的体现,同样的信托的受益人范围是非常灵活的,只要没有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都可以根据信托设立人的意愿来设立受益人。信托受益人可以是亲人,包括近亲属、家庭成员、远亲;可以是友人,比如保姆、司机、同性伴侣;还可以是法人,甚至还可以把一些慈善基金会作为信托的受益人。
委托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受托人也可以成为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上述的规定也反映出,信托的设置比法律的规定更为宽松,其已经完全超出了近亲属的范畴,与委托人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作为受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华律口碑律师
在线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近期已帮助: 41620 响应时间: 一天内
13031168085

(服务时间: 08:00-20:00)

在线咨询

相关语音问答

  • 家族信托可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吗

    信托财产是因为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的财产,虽然来源于委托人,由受托人控制,由受益人享受收益,但信托成立生效后,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的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

    2020-11-27有 288 人听过
  • 家族信托的财富保护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家族信托的财富保护功能是通过信托财产隔离机制实现的。家族信托使得企业和家族财产独立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家庭成员个人的能力、债务、婚姻、刑事追索、死亡而导致企业或家庭财产受到减损。

    2020-11-27有 120 人听过
  • 家族信托的债务隔离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家族信托的债务隔离功能是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的,独立性体现在如下:第一、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第二、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第三、信托财产独立于同一受托人不同委托...

    2020-11-27有 186 人听过
  • 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的范围: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018-12-15有 1927 人听过
  • 无效合同的范围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2019-07-18有 820 人听过
作者
李玮

李玮

广东齐家明鹏律师事务所

李玮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0

    语音问答

  • 23743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