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婚姻家庭 > 事实婚姻子女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子女如何处理

2020-10-16婚姻家庭收听量1149举报

语音内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事实婚姻子女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 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亲子鉴定是一项将前沿医学科技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的验证方法。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

    2018-05-03有 1988 人听过
  • 办理独生子女证

    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

    2018-05-14有 1682 人听过
  •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怎么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具体包括: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与...

    2019-04-16有 896 人听过
  • 婚姻法婚外情怎么处理

    我国现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

    2020-12-17有 85 人听过
  • 定罪免处会影响子女吗

    在“定罪免处”的情形下,犯罪行为大多恶性很小,社会危害性很轻,不会对子女成长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如果父母触犯了邪教组织、恐怖组织 等特殊类型犯罪的情形,才会给子女政审带来实质性不利影响。

    2019-10-10有 1036 人听过
作者
许乃义

许乃义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许乃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58

    语音问答

  • 1171076

    收听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