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的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一方老人去世后,会首先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后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再作为遗产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民法典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
或许正因为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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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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