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可以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有三种路径:
一、是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是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可以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三、是诉讼继承
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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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如果是没有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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