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人身自由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其实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保障其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都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够成熟,有些场所未成年人出入需要监护人的陪伴,但是不等于未成人失去了人身自由,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决定的,父母是没有权利去限制未成人人身自由的。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是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生活,应该积极就医或进行看护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也不应直接囚禁子女。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对儿女的安全、教育存在引导作用,但父母在教育儿女时,也应当尊重儿女的选择,倾听子女的意见和想法,多做善意的劝解,不能一味拒绝,监禁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更不可取,采用过激方式教育子女,很容易导致子女的反感,激化矛盾,适得其反,最终让家庭陷入不幸。建议子女平时就积极与父母师长沟通,双方都能达成谅解,共同构筑幸福美好的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