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刑事辩护 >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2019-10-10刑事辩护收听量1787举报

语音内容:

指定管辖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出现管辖不明、存在争议或者不便管辖的情况时,由上级司法机关依法变通、指定下级司法机关管辖的情况。在刑事领域,实际上可能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指定管辖。
需要指定管辖3种情况是:
1、管辖权不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确定明确的管辖法院,即“无人应管”的情形;
2、有争议且协商不成:依法几个机关同时均可以管,即“都可以管或都可以不管”、经过协商仍然没能确定管辖机关的情形;
3、不方便管:因为客观或者紧急情况,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例法院所在地发生地震灾害,或者法院单位受贿应集体回避等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 追诉时效是否适用于管制

    追诉时效是适用于管制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定最高刑罚是管制的,追诉的时效是不超过五年。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018-11-29有 656 人听过
  •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确定纵向的审判分工,地域管辖是确定横向的审判分工。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就是按照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和当事人住所地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

    2018-11-30有 1792 人听过
  • 监视居住有什么适用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

    2018-04-26有 2398 人听过
  • 信用卡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信用卡诈骗罪的管辖法院的选择一般是选择在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地不明确的话,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2020-11-09有 100 人听过
  •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018-07-23有 9702 人听过
作者
何登贵

何登贵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何登贵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82

    语音问答

  • 480700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