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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本人去吗

2019-10-10公司法收听量1860举报

语音内容:

在实际过程中,常有人问,公司股东转让需要本人到场吗?
一般情况下,需要本人签署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比如:股东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以及亲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办理变更登记的授权委托书。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公司的某个股东自己杜撰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文件。若股东确实有其他原因无法亲自签署这些文件,也可以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但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对于上述文件只做形式要件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即不会审查签字的真实性。这就给工商代办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极大的方便,但这样,被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不建议这样做。
股东变更的程序:1、提交《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文件2、若不是自己亲自前往办理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委托书。3、若资料齐备,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局会下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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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党莉

党莉

四川永茂律师事务所

党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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