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常见的,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的有利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有一方对孩子学习、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意见也是相当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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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为了培养孩子都花费了大量的精力。离婚时,双方都认为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是最为有利的,谁也不愿意与孩子分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比如不能接受让自己的孩子叫别人爸爸或者妈妈等。
离婚时,虽然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但仍存在归父亲的可能。如母亲患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疾病、母亲有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在这些情形下,子女抚养权仍可归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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