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会因公司经营问题承担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公司对外负债时,若未出现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责任之情形,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此时,作为法定代表人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