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婚姻家庭 > 有哪些继承属于涉外继承

有哪些继承属于涉外继承

2019-09-12婚姻家庭收听量1854举报

语音内容:

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几个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涉外继承包括以下几种基本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
(3)遗产在外国。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遗嘱的行为)发生在国外。
涉外继承与国内法的继承一样,也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遗嘱继承人拒绝继承遗产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继承的制度。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嘱份额系由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加以指定的一种继承方式。涉外法定继承与涉外遗嘱继承则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华律口碑律师
在线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近期已帮助: 41730 响应时间: 一天内
13031168085

(服务时间: 08:00-20:00)

在线咨询

相关语音问答

  • 什么是涉黑涉恶,哪些属于涉黑涉恶事件

    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涉恶:涉恶主体是恶势力。“涉黑涉恶”包括: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

    2019-04-25有 3508 人听过
  • 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有哪几类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大致分两类:一类是继承...

    2018-11-12有 649 人听过
  • 如何办理涉台继承公证

    涉台继承公证如何办理,继承人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2018-11-14有 1317 人听过
  • 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

    2019-11-19有 2049 人听过
  • 对于继承份额各继承人之间可否协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和十四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继承人协商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018-09-18有 1763 人听过
作者
孙征

孙征

北京敦行律师事务所

孙征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174

    语音问答

  • 1062254

    收听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